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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7年 [財務審計] 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第 三 題

三、試依決算法規定,說明總決算之審核、審議及公告之機關,與其程序及時程。(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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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決算程序題,應立即聯想《決算法》中關於總決算提出的時間軸(第26至28條)。依序拆解「審核」(審計長、三個月內)、「審議」(立法院、質詢備詢權責)及「公告」(立院通過後送監院咨請總統、逾期視同審議通過)三大階段,並確保法規專有名詞(如「視同審議通過」)精確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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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本題旨在測驗《決算法》對於中央政府總決算自行政院提出後,後續進行之「審核」、「審議」及「公告」之權責機關、法定程序及時程規範。 【論述】 一、總決算之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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