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7年
[輻射安全] 輻射防護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二、請說明下列情形所違反的輻防法規與內容。(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
二、請說明下列情形所違反的輻防法規與內容。(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4 小題
小題 (一)
所屬輻射工作人員手部累積劑量,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職業曝露之皮膚或四肢年度劑量限度。
思路引導 VIP
看到「職業曝露之皮膚或四肢年度劑量限度」,應立刻聯想《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7條的具體數值(每年 500 毫西弗)。接著對應母法《游離輻射防護法》第7條,指出雇主違反「應確保不超過劑量限度」之法定義務與潛在罰則。
小題 (二)
違法轉讓銷售登記備查類之 X 光機設備。
思路引導 VIP
看到「轉讓銷售」與「登記備查類設備」,應立即聯想《游離輻射防護法》中關於「輻射作業」的定義,以及第31條針對登記備查類作業的管理規定。作答時需明確點出違反的母法條文(第31條未經登記備查擅自作業)、子法程序(管理辦法規定轉讓前需會同申請審查),並補充對應的罰則(第51條)以提高答題完整度與專業度。
小題 (三)
執行放射線照相檢驗工作時,未建立放射線作業管制區,現場未設置警示圍籬,無法確保週遭環境及人員之輻射安全;另於作業現場發現未攜帶輻射偵檢儀器,未執行相關輻射監測。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應立即辨識出此為「室外非破壞檢驗(放射線照相)」之典型違規情境。作答時需運用法律涵攝法,拆分為「場所管制(管制區/警示圍籬)」與「輻射監測(配備偵檢儀器/執行監測)」兩大部分,並精確引用《遊離輻射防護法》母法與《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之相關條文進行條列式解析。
小題 (四)
輻射工作人員執行放射線照相檢驗作業時,未依法配戴個人劑量佩章。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放射線照相檢驗作業」與「未配戴個人劑量佩章」,應立即聯想到母法《游離輻射防護法》中關於劑量監測的勞工接受義務,以及子法《放射線照相檢驗防護及管理辦法》針對此類高風險作業的特定防護裝備規定。作答時需雙管齊下,精確引述法規名稱與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