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7年
[金融保險] 金融保險法規
第 一 題
何為複保險?其立法意旨?並請說明善意複保險與惡意複保險其契約應負之責任。(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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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答本題應先精準寫出《保險法》第35條複保險之定義(四個同一要件),接著點出其立法意旨源自保險法的核心——「損害填補原則」,以防範道德危險。最後,分別依據第37條及第38條說明惡意與善意複保險的法律效力,並務必補充司法院釋字第576號解釋(人身保險不適用複保險規定),方能展現完整的法學思維並獲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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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複保險之規範核心在於貫徹保險法之「損害填補原則」,避免要保人透過重複投保獲取超額利益而引發道德危險。其法律效力依要保人是否具備惡意而有「無效」與「比例分擔」之分。 【論述】 一、複保險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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