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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7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四 題

中央主計機關、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審計機關、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於籌劃擬編概算前,應依那些範圍,將可供決定下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資料送行政院?請依預算法第 28 條之規定說明。(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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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為預算法第28條。作答時需將各主管機關(主計、經建、審計、財政及其他機關)應提供的資料範圍逐一列出,展現對預算籌編前準備工作的全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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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依預算法第28條規定,為決定下年度施政方針,各相關機關於籌劃擬編概算前,應將相關參考資料送行政院,其具體職責範圍如下: 【論述】 一、中央主計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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