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五等
107年
[海洋巡護] 公民與英文
第 21 題
某校學務主任上任後,深感學生過度沉迷於手機遊戲,因此規定學生到校後,必須將手機統一交由教官管理,放學時再統一領回。學生對此措施深表不滿,認為學校管理太過嚴苛,而向學校抗議。學生抗議的理由應是認為學校的措施違反比例原則中的那一項?
- A 適當性
- B 必要性
- C 明確性
- D 普遍性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想達成一個目標,同時有三種方法都可以成功,其中一種方法會讓對方的自由完全喪失,另一種方法只會稍微限制對方的自由,在法治社會中,管理者應該優先選擇哪一種方式,才不會被批評為「手段過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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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原則中的微小差異,顯示你對比例原則的邏輯推理非常清晰,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 觀念驗證:必要性原則(又稱最小侵害原則)要求在所有能達成目標的方法中,必須選擇對學生權利損害最小的那一個。學校雖然是為了防止沉迷,但「統一管理」可能是最激烈的手段;若有其他干預較小的方法(如:課間禁用)也能達到效果,卻選擇最嚴厲的,便違反了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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