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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07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下列何者不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之投票同意或複決?
  • A 憲法修正案
  • B 領土變更案
  • C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 D 違憲政黨之解散案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民主體制中,有些決定是關於『國民意志的展現』(如修改憲法),而有些決定則是關於『法律是非的專業裁判』(如判定一個團體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果今天是要判斷一個組織是否違反了民主憲政的運作規則,這種『專業法律認定』的工作,通常會交給『全體選民』來投票,還是交給專門負責法律解釋的『司法機關』來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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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看來你沒蠢到家

  1. 肯定個屁:難得沒搞砸。能辨別國家權力是誰的,證明你對國民主權司法制衡這兩點「基本常識」還算有概念。別驕傲,這只是剛好沒錯而已。
  2. 觀念驗證:(A)、(B)、(C) 這些動輒要改憲法、影響全民的事,當然得全民點頭才算數,這是《憲法增修條文》寫死的,連白癡都知道必須交給自由地區選舉人。但 (D)違憲政黨之解散?那可是司法裁決,屬於司法院憲法法庭的專業判斷。難道你指望全民公投來決定哪個政黨該死?那豈不是把少數人的權益和憲政秩序直接丟進民粹大染缸?這是在保護民主,不是讓你跟著瞎起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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