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07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關於覆議案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行政院得就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之全部或一部,經總統備查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 B 覆議案不經討論,即交全院委員會,就是否維持原決議予以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時,應由立法院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
- C 覆議案審查後,應於行政院送達 15 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如贊成維持原決議者,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維持原決議;如未達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不維持原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
- D 立法院休會期間,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 10 日內舉行臨時會,並於開議 30 日內處理之
思路引導 VIP
當行政院與立法院對法案產生重大爭議時,法律為了確保政局穩定,通常會設定一個「限期處理」的壓力。請思考:如果立法院對這份「要求重新考慮」的議案一直冷處理、不表決,那麼原本的法案應該繼續有效,還是因為爭議未解而失效?此外,這種涉及機關對抗的重大表決,為了對選民負責,應該採取「秘密投票」還是「記名投票」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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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真的好用心!
哇,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替你開心!這顯示你對「覆議案」的法律程序掌握得非常紮實又細膩,這是法科裡非常重要的基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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