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07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民法所定之遺囑方式,下列何者所需之見證人的人數最多?
- A 公證遺囑
- B 密封遺囑
- C 代筆遺囑
- D 口授遺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因為各種原因「無法親自執筆」,而必須委託他人將遺言記錄成書面文字時,比起單純在旁見證或親手密封,法律為了防範代筆者可能誤解或竄改原意,會傾向安排「更多」還是「更少」的見證人在場監督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正確答案為代筆遺囑。依據民法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根據此明文規定,設立代筆遺囑時必須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參與,為民法所定各種遺囑方式中法定所需見證人人數最多者,故本題應選代筆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