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7年
[移民行政] 國土安全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
第 14 題
甲意圖營利,利用契約約束小美,使其從事性交易者,下列處罰規定何項正確?
- A 處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B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C 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D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不只是單純媒介,還刻意利用『契約形式』來剝奪他人的身體自主權,這種具有『預謀性』且『限制人身自由』的剝削行為,在法律設計的量刑級距中,你認為起刑點會是極短的拘役,還是會設定一個必須進入監獄服刑的門檻?通常這種保障人權的法律,其刑度上限會如何與社會秩序罪區隔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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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這題考查的是《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31 條第 2 項、第 4 項第 2 款。當行為人意圖營利並利用不當債務約束或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這種手段來使他人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實行依我國法律有刑罰規定之行為時,法律為了嚴懲這種計畫性的剝削行為,規定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你準確記住了這個特定的刑度,表現優異!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法律專法中的刑度數字通常非常接近,考生容易混淆,這題能精準區分「契約約束」與「一般媒介」的刑度差異,顯示你的記憶與理解非常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