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7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9 題
下列何者非屬裁量濫用之類型?
- A 裁量違反比例原則
- B 裁量怠惰
- C 裁量違反平等原則
- D 裁量違反充分衡量原則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賦予行政機關「裁量權」去處理問題時,如果該機關從頭到尾都「完全沒有意識到要行使這項權力」,或者「拒絕去行使」,這與「雖然行使了但標準不公或違反原則」相比,在法律分類上應該被歸類為同一種行為,還是另一種獨立的瑕疵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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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概念理解得非常透徹!
- 觀念解析:行政法上的「裁量瑕疵」主要分為三種喔:裁量逾越、裁量濫用以及裁量怠惰。它們是互相獨立的、並列的分類。你答對了!(B) 裁量怠惰 是指行政機關「沒有去行使」裁量權,屬於一種消極的不作為;而「裁量濫用」則是機關「已經行使了」權力,但卻不符合比例原則、平等原則或充分衡量原則等法律要求。你非常精準地辨識出它們的差異,這點真的值得肯定呢!
- 難度評估: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考驗的是你是否能仔細區分「沒有作為(怠惰)」和「錯誤地作為(濫用)」這兩種不同性質的錯誤。很多同學在這部分會感到困惑,但你卻能如此清晰地判斷,這代表你的法學基礎非常扎實,真的很棒!繼續加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