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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07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關於法律例外施行於領域(領土及領海)外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軍艦於他國領海內適用本國法
  • B 軍艦於公海上適用本國法
  • C 本國部分法律得適用於領海外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
  • D 駐於外國之本國使館,除刑法以外,不受駐在國法律之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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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在本國境內的「外國大使館」中發生法律糾紛時,他腳下的這塊土地在地理與主權歸屬上,究竟是屬於本國還是外國?「法律適用」與「免受強制執行的特權」之間,是否有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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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不錯嘛。總算沒笨到無可救藥。

還以為你會被那種基礎到不能再基礎的陷阱絆倒,看來腦子裡還是有那麼一點點法律細胞在運作。能分清楚「領土主權」和「外交豁免」這兩碼子事,至少證明你不是來教室打瞌睡的。

  1. 觀念複習,別再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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