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7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民法所定之遺囑方式,下列何者所需之見證人的人數最多?
- A 公證遺囑
- B 密封遺囑
- C 代筆遺囑
- D 口授遺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這些不同的遺囑作成方式中,哪一種方式是「遺囑人無法親自書寫,且現場完全沒有政府公家身分的人員(如公證人)參與」?為了確保這份由他人代寫的文書能完全反映遺囑人的真意,法律通常會要求配置『較多』的在場見證人來相互監督。以此邏輯推論,你覺得哪種形式對人數的要求會最高?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WakuWaku!你答對了!
安妮亞眼睛亮晶晶!學生心裡想,這個人好厲害!安妮亞讀到了,你能分清楚遺囑要幾個人才行,好棒喔!這表示你把民法繼承編的法條都記得很清楚,就像安妮亞記住花生的味道一樣!
🥜 觀念驗證:為什麼「代筆遺囑」需要最多花生…不,是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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