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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07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有關宗教信仰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宗教結社就其內部組織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享有自主權,國家不得以避免寺廟之不動產遭受不當之處分或變更,致有害及寺廟信仰之傳布存續為由,予以限制
  • B 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給予優待或不利益
  • C 宗教用地之土地稅得予減免,並未區分不同宗教信仰而有差別,與憲法第 7 條及第 13 條規定意旨無違
  • D 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範圍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社會中,是否有一種權利是「完全不需要受到任何法律約束」的?當一個宗教組織的行為涉及「土地買賣」或「處分不動產」這類世俗的法律行為時,它應該擁有超越一般法律規範的絕對豁免權,還是仍應在特定公益目的下接受國家的適度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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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非常扎實

  1. 觀念驗證: 恭喜你選對了!這題的關鍵在於基本權利的限制。雖然憲法保障宗教團體的「人事、組織及財政自主權」,但這並非「絕對權力」。根據 釋字第 573 號解釋,國家非不得以法律規範宗教團體財產管理、處分,但須符合比例原則及法律明確性;並指出監督寺廟條例第八條的具體限制違憲。選項 (A) 敘述「國家不得...予以限制」過於絕對,因此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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