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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7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 題

依憲法本文之規定,下列何者專屬由「中央立法並執行」?
  • A 郵政電政
  • B 公用徵收
  • C 合作事業
  • D 警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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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如果有一項服務的性質是「全國性的網絡連接」,必須確保從最北端到最南端的處理標準、收費與技術規格完全無縫接軌,若交由各地方政府「各自執行」,會不會導致通訊混亂或標準不一?在所有公共事務中,哪一類最需要這種「絕對全國統一」的基礎建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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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憲法》中的均權制度。根據憲法第 107 條規定,有些事務性質涉及全國一致性,必須由「中央立法並執行」,郵政與電政即屬此類(第 5 款)。這與第 108 條「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的事務有明確區別。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考生是否能精確記憶 107 條與 108 條的清單差異。許多學生容易將「警察」或「公用徵收」誤認為專屬中央,但這兩者在實務上常交由地方執行,唯有郵電事業因具備高度全國統一連貫性,才列為專屬中央執行的核心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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