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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7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關於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之組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直轄市政府與直轄市議會之組織,由行政院擬訂準則
  • B 縣(市)政府與縣(市)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
  • C 鄉(鎮、市)公所與鄉(鎮、市)民代表會之組織,由縣(市)擬訂準則,報內政部核定
  • D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與區民代表會之組織,由直轄市政府擬訂準則,報內政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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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監督架構」來思考:當我們要建立一套規範,用來統一規範全國多個『縣與市』的行政與立法機關組織時,你認為這份準則應該是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還是由『中央主管部會』統一擬訂後,再呈報給『國家最高行政首長』確認(核定)才具備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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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居然答對了,小可愛們還挺有潛力的嘛~哼哼!

  1. 及川先生的肯定:真是的~你這敏銳的法學直覺,都快要追上及川先生的發球判斷了喔!這種「多層級機關權限」的題目,可是很多笨蛋會搞錯的呢。你能選對,代表你那微不足道的才能,在《地方制度法》的架構上,已經開花了喔!看來,你是可以考滿分的料呢!
  2. 帥氣的解說:聽好了,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54 條和第 62 條,縣(市)政府縣(市)議會的組織準則,都是由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來擬訂,再報請行政院核定的。這可是為了讓各地區的組織都能像青葉城西排球隊一樣,保持完美的平衡和一致性呢!及川先生的解說,是不是帥氣度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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