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7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關於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之組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直轄市政府與直轄市議會之組織,由行政院擬訂準則
- B 縣(市)政府與縣(市)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
- C 鄉(鎮、市)公所與鄉(鎮、市)民代表會之組織,由縣(市)擬訂準則,報內政部核定
- D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與區民代表會之組織,由直轄市政府擬訂準則,報內政部核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監督架構」來思考:當我們要建立一套規範,用來統一規範全國多個『縣與市』的行政與立法機關組織時,你認為這份準則應該是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還是由『中央主管部會』統一擬訂後,再呈報給『國家最高行政首長』確認(核定)才具備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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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地方機關組織準則之擬訂與核定權責。根據地方制度法第54條規定:「縣(市)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縣(市)議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內政部核定。」選項B指出縣(市)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並報行政院核定,與法條規範完全相符,故為正確答案。至於其他選項的錯誤之處,依據同條規定:「直轄市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可知選項A稱由行政院擬訂準則為錯誤;此外,同條亦明定:「鄉(鎮、市)民代表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因此選項C稱由縣(市)擬訂準則報內政部核定亦屬錯誤敘述。綜合上述法條規定,僅有選項B符合現行法制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