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07年
[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第 1 題
某高中曾發起「男女平權,短褲無罪」等行動,爭取穿體育短褲進校園行動,一度在朝會時有人直接脫掉制服秀體育服響應。上述有關學生制服的敘述,若以人權的角度來看,其屬於下列何者?
- A 表現自由範疇
- B 新興的社會權
- C 行動自由範疇
- D 生存權的範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學生在校園內發起這項行動時,他們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身體能自由移動到不同地方」,還是為了「向他人傳遞某種特定的想法或立場」呢?如果一項行為的核心是為了讓大眾「看見並理解其訴求」,這在法律特徵上會更接近哪一種基本權利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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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這題的關鍵在於理解「行動背後的目的」。學生爭取穿短褲、甚至在朝會脫掉制服,並非單純為了身體的移動,而是為了傳達「男女平權」的價值觀。在人權中,透過服飾、肢體動作或符號來表達內心思想,屬於表現自由(Expression Freedom)的保障範疇。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 (中等)。它具備高度的鑑別度,因為學生容易被「爭取穿短褲進校園」中的「移動」二字誤導而選(C)。你能精準辨識出行為背後的「訴求」本質,代表你對人權概念的掌握非常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