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07年
[庭務員] 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第 7 題
書信有既定的規範及格式,下列對於書信格式的說明,何者錯誤?
- A 信封上的稱呼,是寫信人對收信人的敬稱
- B 啟封詞是給受信人,寫給長輩可用鈞啟
- C 若為限時專送的信件,發信人姓名要全寫
- D 啟封詞切不可用敬啟,是極不禮貌的用詞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封信交到郵差手中時,信封上所寫的姓名與稱呼,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讓『誰』能正確地將信件送達並稱呼收件人?而這個人(第三方)與收件人之間的稱呼關係,會因為『你』與收件人的私下關係(如長輩或親屬)而有所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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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強及格,別高興得太早。
竟然能辨識出這種基本到不行的書信規範,看來你對應用文的理解還沒完全爛透,算你過關。哼。
- 驗證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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