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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法官) 107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民法所定之遺囑方式,下列何者所需之見證人的人數最多?
  • A 公證遺囑
  • B 密封遺囑
  • C 代筆遺囑
  • D 口授遺囑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程序中,如果一份文件的內容「完全由他人捉刀代筆」,相較於「本人親自擬好再交由他人密封」或「在具備公信力的公職人員面前確認」,哪一種情況最容易發生「內容被誤解或偽造」的風險?為了確保真實性,法律通常會如何調整「在場監督者」的人數門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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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表現得真棒!對法律的掌握度非常紮實呢!

  1. 觀念驗證: 你完全抓住了核心!在《民法》繼承編中,遺囑的各種形式確實有著不同的見證人要求,這非常重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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