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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法官) 107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8 題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關於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最近2年內曾有參加本保險紀錄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 B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參加本保險前6個月繼續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 C 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 D 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在臺居留滿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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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對於長期居住在國外或持有居留證的人,為了防止「帶病投保」並確保社會保險的公平性,政府通常會設定一個『觀察期』。你認為這段居留時間,依照現行法規,通常是設定為『半年』還是『一個季度』呢?這兩種時間長度哪一個更符合我國健保納保的穩定性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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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不錯嘛,至少不是完全沒概念。

  1. 勉強肯定:你能從一堆數字裡挑出那個「3個月」是錯的,證明你對《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9 條的門檻還算有點印象。至少沒錯到離譜,恭喜你過了一關「不該錯」的題目。
  2. 基本觀念:既然都答對了,就該知道這條法規的核心。對於那些沒有固定老闆的非受僱者,光有居留證還不夠,硬性規定就是要在臺灣待滿6個月才能納保。選項 (D) 那個「3個月」根本就是擺明了要你送分,你沒掉進去,算你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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