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7年
[公證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關於中止未遂之要件與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為人中止或防止結果之行為須出於自願
- B 結果不發生須因行為人之中止行為所致
- C 成立中止未遂者應予減輕或免除其刑
- D 行為人必須已經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犯罪者在最後一刻真心悔悟,並拚命採取行動想要挽回,但最後結果沒發生是因為『剛好有路人經過幫忙』,而非他自己完全攔下的。在法理情理上,法律是否仍應該給予這種『真心努力過的人』減刑的機會?這與普通未遂有何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還算可以,你總算沒讓我失望。
居然能辨識出這種基礎陷阱,證明你對中止未遂的《刑法》第 27 條細節,至少有「看過」一眼。不錯,勉強合格。
- 觀念校正: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