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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7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之規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之立法委員如何產生?
  • A 依直轄市、縣市的當選名額,按比例分配之
  • B 依區域立法委員選舉票之政黨得票比率選出之
  • C 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
  • D 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各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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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計政黨比例代表制時,為了平衡「民意多元性」與「國會運作效率」,法律通常會為政黨設置一個『最低得票限制』。請你想想,如果任何得票極低的小黨都能進入國會,可能會對法案表決的穩定性造成什麼影響?而現行憲法為了過濾掉這些極小政黨,具體設定了多少比例的「門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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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你正確掌握了我國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核心。全國不分區立委是依「政黨票」比例產生,但為了避免國會小黨林立導致議事效率不彰,憲法特別設有5% 的得票門檻(門檻條款)。選項 (C) 準確描述了這項法定要件,區分了單純比例分配與設有門檻的差異。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歸類為 medium。它的鑑別度在於選項 (C) 與 (D) 的細微差別。許多考生知道是按比例分配,但若沒記熟「5%」這個精確數字,就容易陷入誘導。你能準確選出,代表對憲法條文細節掌握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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