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7年
[家事調查官] 調查與訪談實務
第 四 題
家事調查官在調查訪談過程中,經常需面對非自願之受訪者,請問這些非自願受訪者可能帶給家事調查官那些壓力與困擾?因此家事調查官應該統合出一個有效的整合模式,來達到其調查訪談的目的,請說明 Trotter 所建構之整合模式的四個要素,及如何運用該模式。(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非自願受訪者」與「Trotter」,應立即聯想到實務上的抗拒行為對調查官造成的心理及工作負擔。接著提取 Chris Trotter 針對非自願案主提出的有效處遇模式(角色澄清、親社會楷模、協同問題解決、關係建立),並結合家事調查官的法定角色(如《家事事件法》規定)進行具體應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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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非自願受訪者因缺乏內在動機或面臨司法強制力,常表現出抗拒與敵意,對家事調查官的專業角色與身心造成挑戰。運用 Trotter 的整合模式,有助於在法律框架下建立專業關係並達成調查目的。 【論述】 一、非自願受訪者帶給家事調查官的壓力與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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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調官與非自願案主
💡 運用 Trotter 整合模式化解非自願受訪者之抗拒,達成司法調查目的。
- 非自願受訪者因強制力產生抗拒,家調官須辨識其防衛機制並平衡助人與控制角色。
- Trotter 整合模式要素:角色澄清、親社會楷模、協同問題解決、關係與同理。
- 實務運用:初期釐清權限與保密限制,中期增強親社會行為,並結合案主與法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