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7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行政法
第 一 題
📖 題組:
假設臺北市立 A 國中,以 B 老師在校外違法經營補習班為由,由該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予以不續聘。B 老師遭 A 國中決議不續聘後,迭經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救濟未果,於 2012 年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其上訴確定。但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卻於 2018 年撤銷 A 國中不續聘 B 老師的決議。請問:
假設臺北市立 A 國中,以 B 老師在校外違法經營補習班為由,由該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予以不續聘。B 老師遭 A 國中決議不續聘後,迭經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救濟未果,於 2012 年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其上訴確定。但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卻於 2018 年撤銷 A 國中不續聘 B 老師的決議。請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何謂行政處分之存續力?(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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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存續力」應立即反射出「形式存續力(不可爭力)」與「實質存續力(不可變更力)」兩個核心概念。答題時須先為存續力下總括性定義,再分點闡述兩者的拘束對象(人民 vs. 機關)、法理基礎(法安定性),並適度點出行政程序法中打破存續力的例外規定(如第117條、第128條)。
小題 (二)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撤銷 A 國中不續聘 B 老師之決議是否適法?(1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核心為「行政機關職權撤銷權」與「行政法院判決既判力」之衝突。解題時應先指出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之上級機關撤銷權,接著以行政訴訟法第213條及最高行政法院見解,論證實體判決確定後,行政機關受既判力拘束,不得再依職權撤銷以推翻司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