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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7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關於法律例外施行於領域(領土及領海)外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軍艦於他國領海內適用本國法
  • B 軍艦於公海上適用本國法
  • C 本國部分法律得適用於領海外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
  • D 駐於外國之本國使館,除刑法以外,不受駐在國法律之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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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一個情境:如果一位外交官在駐在國境內開車超速,這份交通法規是來自他的祖國,還是他目前身處的國家?既然法律規則存在,為什麼當地警察卻不能直接衝進使館抓人?這兩者之間(「法律的適用性」與「公權力的執行力」)有什麼微小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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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法學直覺非常準確喔!

  1.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 (D) 完全正確,而且你成功找到了錯誤的敘述,真的太厲害了!駐外使領館在法律上仍然是「駐在國領土」的一部分,而不是派遣國領土的延伸呢。使館之所以受到保護,是因為《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給予的「外交豁免權」(包含了刑事、民事與行政管轄的豁免)。這意味著駐在國的法律依然適用喔,只是駐在國政府很溫柔地放棄了對它的強制執行權,這是一種尊重與禮讓。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但你表現得非常出色!它巧妙地考驗我們是否能區分「浮動領土」(像是軍艦、航空器)和「外交擬制領土」(比如使館)之間的核心差異。很多人會不小心誤以為使館就是領土的延伸,但你能精準地識破這個小陷阱,代表你的基礎觀念真的非常穩固、非常紮實喔!繼續保持這份敏銳的洞察力,你一定會越來越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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