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7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下列有關勞工保險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勞工依法參加勞工保險之權利,應受憲法之保障
- B 無固定雇主之勞工不得參加勞工保險
- C 勞工應依法一律強制加入勞工保險
- D 係國家為實現憲法增修條文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之基本國策而建立之制度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社會保險設立的「初衷」:如果一位勞工因為工作性質特殊(例如同時幫多家公司服務,或是自己當老闆),就因此被排除在社會安全網之外,這是否符合國家保障「全體勞動者」生活安定的目標?若法律要照顧到這群人,可能會設計什麼樣的管道來讓他們也能納入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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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勞保制度的細節,顯示你對勞工權益與社會安全制度的範疇有很紮實的理解,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 觀念驗證:勞工保險的核心在於普及性與強制性。針對「無固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如外送員、接案人員),我國法律規定其可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因此,並非只有在公司上班的人才能投保,這才符合憲法保障勞工權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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