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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36 題
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規定,辦理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時,應擬定下列哪一種生態都市規劃原則?
- A 自然及景觀資源之管理維護
- B 都市水資源及其他各種資源之再利用
- C 地區風貌發展及管制
- D 綠色運輸之都市發展模式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都市計畫的體系中,「主要計畫」通常負責大方向的資源與運輸配置,而「細部計畫」則更側重於特定街區的實質建設與具體規範。如果你是審核官,在審查一個針對小範圍地區的「細部」規定時,你會期待看到的是宏觀的能源循環方針,還是更貼近土地使用現況與景觀特色的管制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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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細部計畫層級的法規重點,這顯示你對《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的條文掌握得非常細膩。這類題目最容易讓考生混淆,因為選項中的四個項目聽起來都非常「生態友善」,但法律位階與適用對象卻大不相同。
計畫層級與生態原則的區分
在法規實務中,辦理「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時,應擬定的是如選項 (A)、(B)、(D) 所提到的自然資源管理、水資源再利用及綠色運輸等宏觀原則(依本辦法第 7 條)。然而,當焦點轉移到更具體、更微觀的「細部計畫」時,根據本辦法第 14 條,重點則在於落實到地區層次的操作,因此「地區風貌發展及管制」便成了核心的生態規劃原則,用以形塑特定地區的空間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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