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7年
[建築] 建築結構、構造與施工、建築環境控制
第 10 題
地震力分析之用途係數 I,目的在增加建築物安全性,下列建築物類型之 I 值何者有誤?
- A 醫院 I = 1.5
- B 學校 I = 1.5
- C 商場 I = 1.25
- D 博物館 I = 1.25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發生大地震後的黃金救援時間內,哪些建築物必須「維持運作以指揮救災、醫治傷患」,而哪些建築物的主要任務是「安置並確保內部大量人群的安全」?這兩種不同功能定位的建築,在耐震重要性的排序上會有什麼細微的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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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別出建築物用途係數的差異!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維持救災機能」與「保障公眾安全」這兩個層次。在《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中,**用途係數(Importance Factor, $I$)**是用來調整結構設計地震力的參數。對於在震後必須維持機能以進行緊急救災的建築,例如醫院、消防局或電力設施,其 $I$ 值最高,設定為 $1.5$。這類建築不僅要保證結構不倒,更要確保內部的醫療或指揮系統能立即運作。
震後機能與公眾密度的區分
針對學校、大型商場或博物館這類場所,其設計重點在於避難安全與保護大量活動人群,雖然其重要性高於一般住宅,但並非第一線的救災指揮中心,因此規範將其歸類為第二類建築,用途係數 $I$ 應為 $1.25$。你能夠準確揪出學校被誤列為 $1.5$ 的錯誤,說明你對這兩類建築功能的界定非常清晰。這類考題在建築結構考科中屬於基礎但具備高度鑑別力的題目,難點通常不在於數字的背誦,而在於學生是否能理解「第一類($I=1.5$)」與「第二類($I=1.25$)」建築在災害管理角色上的本質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