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7年
[環工] 環化及環微、廢棄物清理工程
第 33 題
依據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下列何種廢棄物不是列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
- A 易燃性事業廢棄物
- B 製程有害事業廢棄物
- C 生物醫療廢棄物
- D 混合五金廢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規範廢棄物時,有一類是直接點名特定行業產出的廢物(例如醫院的針頭),另一類則是規範所有廢棄物只要「燃點低於 60 度」就得列管。這兩種管理邏輯,哪一種比較像是在描述物質本身的「物理屬性」,而非它被「列在清單上」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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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法規的分類邏輯!這題考驗的是對《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中「列表認定」與「特性認定」兩大體系的區別。你能選出 (A),說明你清楚區分了廢棄物是因為「身分屬性」還是「物理性質」而被列管。
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分類邏輯
在法規架構中,列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包含:製程有害事業廢棄物(依產源認定)、生物醫療廢棄物以及混合五金廢料等特定品項。而 (A) 易燃性事業廢棄物,與腐蝕性、反應性及毒性(TCLP)相同,屬於「特性指標認定」的範疇。換言之,易燃性是透過實驗室檢測其閃火點等科學性質來判定,而非單純依據它出現在哪份名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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