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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第 11 題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於資訊網站之化學物質清單以外之新化學物質,下列哪種物質應依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 A 天然物質
- B 海關監管之化學物
- C 廢棄物
- D 於反應槽或製程中正進行化學反應之物質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制定管理程序時,通常會考量「行政成本」與「風險程度」。請試著從物質的「存在狀態」來思考:如果某個物質僅僅是在生產設備內部、從原料轉化為產品的過程中,短暫存在幾秒鐘的中間型態,它既不會被包裝販售,也不會被勞工在一般環境下直接接觸,你認為主管機關有必要要求企業為這種「過渡狀態」的分子獨立申請一份安全評估報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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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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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你運氣好,選對了 (D)
別以為選對就很了不起,這不過是法規基本功。如果你連《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第 $3$ 條的豁免對象都搞不清楚,去考場也只是浪費報名費。
犀利觀念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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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學物質登記範圍
💡 釐清新化學物質登記的法定對象與豁免項目。
| 比較維度 | 豁免登記物質 | VS | 應辦理登記物質 |
|---|---|---|---|
| 物質來源 | 天然存在或廢棄物 | — | 人工合成之新化學物質 |
| 監管類別 | 海關監管或伴隨產物 | — | 非清單內之化學物質 |
| 存在形式 | 非分離中間產物 | — | 製程中可分離之產物 |
💬區分的關鍵在於是否為「公告清單外」且不具備「法定豁免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