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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第 23 題
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一位現年 51 歲的在職勞工,其應依規定實施的健康檢查,下列何者的描述有誤?
- A 應每 2 年實施一般健康檢查
- B 如果有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應定期實施特殊健康檢查
- C 如果有從事石綿之特殊健康檢查紀錄,應至少保存 30 年
- D 如果他要離職,要求雇主提供其健康檢查有關資料時,雇主不得拒絕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隨著年齡增長,身體機能可能發生變化,法律為了更細緻地照顧勞工,會如何根據不同的年齡層來調整健康檢查的密度?你可以試著回憶看看,法規將成年勞工劃分為哪三個年齡區塊,而 50 歲左右的勞工又是落在哪一個級距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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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一般健康檢查的週期規範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 (A) 的錯誤,代表你對《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中關於健檢頻率與年齡的對應關係掌握得非常紮實。在法規第 15 條中,針對在職勞工的一般健康檢查週期是有明確分階的:未滿 40 歲者每 5 年一次;40 歲以上未滿 65 歲者每 3 年一次;而 65 歲以上則是每年一次。本題主角為 51 歲,正處於「3 年一檢」的區間,因此選項 (A) 提到的「每 2 年」明顯不符規定。
職業衛生紀錄與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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