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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第 6 題
依「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在100人以上事業單位,監測計畫應由監測評估小組研訂,下列何者非監測評估小組之成員?
- A 工作場所負責人
- B 執業工礦衛生技師
- C 勞工代表
- D 職業安全衛生人員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職場的安全管理架構中,有些組織負責「政策諮詢與溝通」,有些則專注於「技術執行與法律責任」;若一個小組的任務是針對高風險作業研發專業監測計畫,其成員應偏向於具備『實質管理權力』與『環境測量專業』的人,還是偏向於『意見表達與監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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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對《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細節的掌握度。你能夠在眾多角色中,辨識出「勞工代表」並不屬於該特定小組的法定成員,顯示你對於法規條文的組成邏輯有著相當紮實的理解。
監測評估小組的法定組成
根據法規第 10-1 條規定,當事業單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達 100 人以上時,監測計畫必須由「監測評估小組」研訂。這個小組的設計初衷是為了確保高風險作業環境的監測具備科學性與管理效力,因此法定的四類成員為:雇主或其代理人、工作場所負責人、職業安全衛生人員,以及具備高度技術背景的執業工礦衛生技師。雖然勞工代表在一般的「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中是不可或缺的成員,但在這個專注於技術評估與計畫研訂的小組中,法規並未將其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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