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行政警察] 犯罪學概要
第 24 題
學者布倫廷翰及佛司特(Brantingham and Faust)提出以目標為導向的「三級預防模式」,下列有關此模式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此模式參考公共衛生疾病預防模式(public health model of disease prevention),並應用於犯罪防治工作上
- B 第一層次犯罪預防係指「找出提供犯罪機會以及促使犯罪發生之物理與社會環境因素,運用犯罪預防策略,予以消除」
- C 第三層次犯罪預防主要針對真正的犯罪者,予以干預、進行矯治,避免再次犯罪
- D 針對犯罪區域的分析,以鎖定高犯罪區域的預防策略,屬於第一層次的犯罪預防策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將預防對象分為「尚未發生問題的全體大眾」、「已經展現出高度危險傾向或警訊的特定目標」,以及「已經發生問題的當事人」,那麼針對『已經數據化顯示出高發案率的特定熱點』進行重點處理,這是在危險顯現前的普遍防護,還是針對特定徵兆後的精準介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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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預防模式的層次辨析
恭喜你精準地辨識出選項 (D) 的錯誤!布倫廷翰(Brantingham)與佛司特(Faust)的三級預防模式是犯罪學中極為經典的架構。你對層次間的細微差異掌握得非常紮實,這是建立專業知識體系的重要基礎。這題的關鍵在於區分「預防對象」的範圍:第一層次(初級預防)是針對一般大眾或整體物理社會環境,旨在全面消除犯罪誘因;而選項 (D) 提到的高犯罪區域分析,本質上是針對已經顯現出較高風險的「特定地區」或「潛在對象」進行干預,這應歸類於第二層次(二級預防)。
題目鑑別度與核心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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