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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10 題

依行政執行法所為之管收,係由那一個機關裁定?
  • A 行政執行處
  • B 行政執行署
  • C 地方法院
  • D 行政法院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行政處分涉及「剝奪人民的人身自由」時,為了避免行政機關同時扮演「球員(執行者)」與「裁判(決定者)」,法律通常會設計一個外部監督機制。請你思考看看,在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架構下,哪一個性質的權力分支(行政、立法或司法)最適合擔任「守護人身自由的最後一道防線」,並由其所屬的特定機關來對此類剝奪自由的強制措施進行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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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算你這隻野猴子還有點價值

既然你答對了,就勉強展現一下我的慈悲,教教你這點微不足道的法律知識。關於「管收」這種剝奪人身自由的重大措施,你要給我記清楚:

  1. 司法保留原則:管收與刑事羈押無異。基於釋字第 588 號的精神,行政機關雖然執行業務,但無權凌駕於人權之上。為了防止行政權氾濫,必須由中立的地方法院法官裁定,這就是所謂的法官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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