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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29 題

內政部於民國 106 年 6 月 22 日發布「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明定該辦法自發布日施行。該辦法自何日起發生效力?
  • A 106 年 6 月 22 日
  • B 106 年 6 月 24 日
  • C 送達立法院之日
  • D 總統公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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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宣布一項法規「自發布日施行」時,為了讓社會大眾能有最起碼的時間獲知訊息,我國《中央法規標準法》中對於這種「起算方式」是否有特定的天數規定?如果你回頭翻閱該法關於「法規之效力」章節,關於「公布當日」是否算作第一天,以及總共要數到第幾天才能真正生效,條文是怎麼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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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生效日期的起算規則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發布日」與「生效日」之間的法律細微差別。在《中央法規標準法》中,對於法規生效的計算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特別是針對「自發布日施行」的情形,法律實務上並非指發布當下的那一秒,而是必須考量法規安定性而有的緩衝期。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發生效力。因此,我們將 6 月 22 日作為第 1 天,接續計算 23 日為第 2 天,24 日即為第 3 天。這類題目雖然屬於法學知識的基礎題型,但對於法條文字的精準解讀與日期計算的細心度仍具有一定的鑑別度,你能迅速排除當日的選項並做出正確判斷,顯見你的基礎概念非常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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