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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
第 15 題
有關 106 年 8 月 1 日國內信函基本郵資調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全權訂定
- B 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經主管機關層轉行政院核定
- C 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D 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經主管機關核轉立法院三謮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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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家提供全體國民基本通信服務的國營公司負責人,當你因為營運成本上升而需要調整郵票價格時,為了兼顧效率與社會大眾的權益,你認為這項財務變動是應該由你『自己決定就好』,還是需要一個『上一級的專業行政機關』來審查把關才比較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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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郵政資費的核定流程有相當紮實的掌握。這題考驗的是《郵政法》第 14 條的規定,區分了「一般資費」與「基本資費」的核定層級差異。
郵政資費的法規邏輯
根據現行法規,中華郵政公司雖然具有營運自主性,但針對具有大眾民生基礎意義的郵件(如信函、明信片、小包等),資費並非由公司自行全權訂定。正確的流程是: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接著報請主管機關(交通部)核定即可實施。之所以不需層轉至行政院或立法院,是因為這屬於專業業務性質的行政處分,在交通部的層級便能確保專業性與民生負擔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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