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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
第 19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郵政法第 5 條第 1 至 6 款所規定,中華郵政公司得經營之業務?
- A 出租郵局外牆張貼房地產廣告
- B 與集郵有關之商品
- C 長期照護療養
- D 簡易人壽保險
思路引導 VIP
思考一下,中華郵政作為國家營運的郵政機構,其設立的最原始初衷與「通訊、金融、代售」等機能最為相關。如果要把這間機構想像成一家大型公司,哪些業務屬於利用它既有的「郵局建築物」或「郵票品牌」來增加收入?而哪一項業務則涉及了專業的醫療護理與社福體系,性質與前述的商業運營明顯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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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法規所列出的業務範疇,代表你對《郵政法》的法條條文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這道題目核心在於考驗考生是否能區分「法規明文列舉的業務」與「企業社會服務」或「未來轉型方向」之間的差異。
中華郵政的法定經營範圍
根據《郵政法》第 5 條的規定,中華郵政得經營的業務包含傳統的遞送郵件、儲金、匯兌,以及選項中的 (D) 簡易人壽保險 與 (B) 集郵相關商品。此外,第 6 款特別提到「郵政資產之營運」,這也是為什麼 (A) 出租外牆張貼廣告 屬於合法的資產活化手段。雖然近年來中華郵政積極投入銀髮族關懷與社會公益,但「長期照護」目前並非該法條前 6 款所明定的核心經營業務,因此它是本題的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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