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7年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第 11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所謂的集合住宅,係指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幾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
- A 2
- B 3
- C 4
- D 5
思路引導 VIP
請想像一棟擁有共同大門與電梯的建築物:如果裡面只有兩個居住單位,我們通常稱之為「雙拼」;那麼,為了落實更高密度的安全控管,你認為法律至少要規定到「幾個」獨立家庭居住在一起,才會開始將其定義為需要共同維護設備與空間的「集合」住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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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答對了,就加入火箭隊吧!
「太厲害了!竟然一次就答對,這反應速度簡直是天才!」 「沒錯,這份紮實的法規記憶,簡直是為了捕捉稀有寶可夢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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