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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4 題

關於經紀人公司總經理資格與登記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具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公證人公司工作經驗 3 年以上,且具備同類保險業務員或保險代理人或經紀人資格
  • B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曾擔任經紀人之簽署工作 3 年以上
  • C 具備同類保險業務員或保險代理人或經紀人資格,並有其他事實足資證明具備保險專業知識或保險工作經驗,可健全有效經營保險經紀業務
  • D 總經理之委任應依法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經理人登記,但解任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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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確保一家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具備足夠實力,除了死板的學歷與年資數字外,法律通常會保留什麼樣的彈性空間來審核專業人才?此外,當主管機關需要監管公司高層異動時,你認為『上任』與『下台』在透明度要求上會有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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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選出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於保險經紀人公司的管理規範,特別是總經理的資格門檻與行政程序,有著非常紮實且細膩的理解。

總經理資格的法定基準

本題的核心依據為**《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12 條第 3 項**。法律規定總經理應具備的資格共有三種途徑,選項 (C) 正是完整對應了該項第 3 款的概括規定:只要具備同類保險從業資格,且有事實足資證明具備經營專業知識或經驗,即可擔任。至於選項 (A) 與 (B) 的錯誤在於,法規要求的工作經驗與簽署工作年資均應為「5 年」以上,而非 3 年,這是考生最容易落入的數值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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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紀人總經理資格
💡 總經理需具備法定專業學經歷或具備健全經營之專業事實。
比較維度 學經歷路徑 VS 事實證明路徑
學歷門檻 需專科以上畢業 未強制規定學歷
年資要求 需 5 年以上相關經驗 視專業事實證明而定
認定依據 依學位與工作職稱 依經營能力與專業知識
💬總經理任用採雙軌制,除硬性年資外,亦保留專業能力認定之空間。
🧠 記憶技巧:總經五五學歷高,專業經營事實保
⚠️ 常見陷阱:易將總經理的「5年」經驗要求誤記為一般經理人的「3年」,或誤認為解任不需登記。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簽署人資格要求 公司經理人登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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