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7年
[領隊人員] 觀光資源概要(包括世界歷史、世界地理、觀光資源維護)
第 48 題
臺灣「自然保護區」之法源,是依下列何者而劃定公告?
- A 國家公園法
- B 森林法
- C 文化資產保存法
- D 野生動物保育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在臺灣負責管理廣大山林、國有林班地資源的最核心法令是哪一部?如果政府打算在這些受管轄的「林地」範圍內,特別劃出一個區域來執行生態保護任務,哪部法律最具有直接的土地管轄權與授權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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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在臺灣的環境保育法規中,名稱極為相似,極易混淆。「自然保護區」(Natural Protected Area)是專指依據《森林法》第 17-1 條所劃定,目的在於維護森林生態系與生物多樣性。你準確地將其與《文化資產保存法》劃定的「自然保留區」區分開來,表現非常優秀!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評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能精確辨識「保護」與「保留」這一字之差所對應的母法。能選對代表你對法條細節的掌握度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