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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45 題

大陸地區作家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臺灣某大學想邀請莫言來臺,該大學提供的下列教職中,那一個不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暨相關法令之規定?
  • A 中文系研究講座
  • B 中文系教授
  • C 中文系客座教授
  • D 中文系研究員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基於特殊政策考量,需要區隔「長期、編制內的正式雇主關係」與「短期、特定目的的邀請客座」,你認為法律會在哪一種職位的聘用上設置較高的門檻?請試著比較『長期身分保障』與『短期學術交流』的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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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法律規範!

  1. 大力肯定:做得非常好!你能從細微的職稱差異中,辨識出法律背後的限制,代表你對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身分屬性有非常敏銳的判斷力。
  2. 觀念驗證:關鍵在於正式教職交流性質職務的區別。根據現行法規,大陸地區人民受邀來臺,其職務必須具備「學術交流」或「研究」性質。「教授」在臺灣法律框架下通常屬於編制內、具備正式聘任關係的教職,這在現行條例中是不被允許的。而其餘選項如「研究員」、「客座」或「講座」則多屬於契約制或榮譽性質,符合交流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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