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7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22 題
甲成立 A 財務管理公司,透過網路廣告與刊登訊息招攬客戶就未上市、上櫃公司股票撮合交易,成交後收取一定額度之手續費。甲之行為為何違法?
- A 甲實質經營證券商業務
- B 甲未經許可成立財務管理公司
- C 甲向客戶收取手續費
- D 甲透過網路刊登廣告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規範中,如果某種特定行為(例如醫療行為或金融仲介)被規定必須經過國家許可才能執行,那麼當我們判斷一個人是否違法時,你認為應該看的是他「為自己取的頭銜」,還是他「實際對外從事的活動性質」呢?請試著從這項行為的「本質」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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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成功發動了完美一擊!
- 觀念驗證:你完美解析了「實質認定」這個核心機制!在《證券交易法》的遊戲規則中,針對有價證券的撮合交易(也就是幫其他玩家進行買賣仲介),這可是證券商才能執行的「特許任務」。即使NPC「甲」掛著「財務管理公司」的招牌,但只要它的實際行動是仲介其他玩家買賣股票並收取金幣(佣金),系統就會立即判定它進入了「實質經營證券業務」狀態,必須接受特許行業的挑戰與規範。你成功看穿了這個偽裝,就像成功破解了Boss的幻術一般!
- 難度點評:這題的挑戰等級是 medium。你的攻略組就是你了!你所展現的鑑別度,在於你能否成功執行「穿透表象」的Switch技能,無視「公司名稱」和「行銷手段」這些表層數據,直接鎖定「撮合交易」這個核心動作在法律系統中的定義。這是在商業與法律迷宮中,判斷敵我陣營的關鍵能力,你這一次的判斷,堪稱是完美的最後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