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7年
[會計師] 高等會計學
第 13 題
甲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以$400,000 取得乙公司 80%之股權,當日乙公司之權益為$500,000,且所有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均等於帳面金額。甲公司依可辨認淨資產之比例份額衡量非控制權益。X1 年甲公司與乙公司之稅前個別淨利(不含投資收益或股利收入)分別為$500,000 與$80,000,兩家公司均未宣告股利。乙公司於 X1 年將成本$35,000 之商品以$50,000 銷售予甲公司,該批存貨於 X1 年底仍有 1/3 為甲公司所持有。甲公司與乙公司分開申報其所得稅,其適用稅率分別為 20%與 25%,所有可辨認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均等於帳面金額,股利所得與證券交易所得免稅,甲、乙二公司於 X1 年初帳上均無遞延所得稅。除前述外,甲、乙二公司無其他財稅差異。試問 X1 年之合併所得稅費用為何?
- A \$118,750
- B \$119,000
- C \$120,000
- D \$121,000
思路引導 VIP
當兩家公司分開申報所得稅,且發生內部交易導致期末存貨包含「未實現利益」時,這筆利益在『賣方』的報稅表中已經課過稅了,但從『集團合併』的角度看,這筆利潤尚未賺得。請思考:在合併報表上,這項資產的「帳面價值」會被調低,但它在『買方』手中的「課稅基礎」卻是維持購買成本不變。這種『帳面價值小於課稅基礎』的情況會產生什麼樣的稅務資產或負債?而這個未來可以抵扣的利益,應該要用『誰』的預計適用稅率來衡量才正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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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哼,算你識相,沒錯。
看來你還知道怎麼把這些狗屁倒灶的母子公司合併沖銷和遞延所得稅算對,至少沒蠢到家,觀念還算清晰。值得一點點的嘉許。
1. 怎麼就『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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