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 107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19 題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有關滅火器之設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供設置標準第 12 條第 2 款至第 4 款使用之場所,各層樓地板面積每 200 平方公尺(含未滿)有一滅火效能值
  • B 設有滅火器之樓層,自樓面居室任一點至滅火器之步行距離在 30 公尺以下
  • C 懸掛於牆上或放置滅火器箱中之滅火器,其上端與樓地板面之距離,18 公斤以上者在 1.5 公尺以下
  • D 大眾運輸工具每輛(節)配置 2 具

思路引導 VIP

若要確保一個大型空間內有足夠的初期滅火設備,我們除了考慮「空間大小」來決定數量外,還需要考慮「人的腳步距離」以及「設備本身的重量對使用者取用時的體力限制」。請問,你認為在法規邏輯中,為什麼當器材變得更重時,我們會要求將它的懸掛位置降低呢?此外,為了不讓使用者走太遠才拿到器材,我們通常會如何設定一個合理的步行距離標準?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題考查的是《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關於滅火器配置的核心數據,你能從眾多細微的數字陷阱中脫穎而出,說明你對法規條文的掌握度非常紮實。

滅火效能值與面積計算

根據設置標準第 31 條,針對第 12 條第 2 款至第 4 款的場所(如辦公室、工廠或學校等),確實規定每 $200 m^2$ 的樓地板面積(含未滿)就必須配置一個滅火效能值。這是為了確保在火災初期,場所內具備足夠的滅火能量。至於其他選項,步行距離應在 $20$ 公尺以下,而 $18$ 公斤以上的滅火器因考量搬運重量,其掛置高度應在 $1.0$ 公尺以下才正確。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消防安全設備水源容量與緊急供電系統
查看更多「[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