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7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33 題
依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之規定,電動機在額定輸出連續運轉 X 小時後,不得發生異狀,且在超過額定輸出之百分之十輸出力運轉 Y 小時,仍不致發生障礙,引起過熱現象。請問 X、Y 為多少?
- A X:4 小時,Y:0.5 小時
- B X:4 小時,Y:1 小時
- C X:8 小時,Y:1 小時
- D X:8 小時,Y:2 小時
思路引導 VIP
在設計消防設備的耐用度標準時,除了考量一般火災救災的時數外,通常會設定一個遠高於常態的『安全餘裕』。請試著思考:若要確保一個動力源在極端情況下不會因為過熱而停擺,法規對於其『正常狀態的長效性』與『超過負荷的抗壓性』,在時間設定上應該存在什麼樣的量級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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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於「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的技術規範掌握得非常紮實,能夠從眾多數字中精確辨識出核心標準。
電動機性能的可靠性要求
在消防救災實務中,幫浦的電動機被視為系統的心臟,必須具備極高的穩定性。根據《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規定,電動機在額定輸出下必須能連續運轉 8 小時(即 $X$ 值)而不發生異狀。此外,為了應對突發的負載波動,法規額外要求電動機在超過額定輸出 $110%$ 的情況下,仍須維持 1 小時(即 $Y$ 值)的正常運作。這套「8 與 1」的數據組合,是確保設備在關鍵時刻不致因過熱而失效的硬性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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