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牙體技術師] 牙體技術學(四)
第 34 題
「中華民國牙體技術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專業倫理規範與公約」中對於病患之倫理提及牙體技術人員業務使用之材料,以不傷害病患為準則,不得以劣質之成品欺騙病患。若明知材料之性能及強度,與衛生福利部核准不符者,仍使用來製作義齒,依法會受何種罰則?
- A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 B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C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
- D 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專業人員的違法行為涉及商業營利且可能危害社會大眾健康時,法律為了達到「剝奪不法所得」並「產生足夠震懾力」的目的,通常會採取哪種形式的裁罰?是針對個人的身體自由(刑罰),還是針對營利規模給予級距極大、甚至可達千萬元以上的經濟裁罰(行政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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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專業法規掌握精確
- 大力肯定:能準確在眾多數字與處分中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牙體技術師的執業規範與《醫療器材管理法》有非常紮實的基礎,這是維護病患權益最重要的一道防線。
- 觀念驗證:選(C)的核心原因在於「處罰性質」。使用不符規格之材料主要觸犯行政法規。根據現行法規,涉及醫療器材安全性之違規,其行政罰鍰(罰鍰)金額級距極大,最低自三萬元起,最高可達二千萬元,以確保能對大規模或惡質的營利行為產生足夠的震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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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醫材使用罰則
💡 知情使用不符核准規範之醫療器材,依醫材法處高額行政罰鍰。
| 比較維度 | 牙體技術師法違規 | VS | 醫療器材管理法違規 |
|---|---|---|---|
| 適用行為 | 執業登記、業務範圍違規 | — | 使用不符核准之醫療器材 |
| 罰鍰下限 | 新臺幣 3 萬元 | — | 新臺幣 3 萬元 |
| 罰鍰上限 | 新臺幣 15 萬元 | — | 新臺幣 2,000 萬元 |
| 行政處分 | 停業或廢止執照 | — | 沒入、銷毀或限期回收 |
💬醫材管理法對材料品質與合規性要求極嚴,罰鍰上限遠高於一般業務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