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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40 題

總機構設於我國境內之大宸公司,107 年以 1,200 萬元出售其於 105 年以 1,100 萬元購入之房地產,用以計算土地增值稅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 60 萬元,應納土地增值稅為 20 萬元,交易仲介費 50 萬元,無其他費用。依所得稅法規定,該筆交易應如何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 A 以零計入
  • B 虧損 10 萬元
  • C 虧損 20 萬元
  • D 虧損 3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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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計算房地合一所得時,為了避免與土地增值稅重複課稅,法律規定必須從交易所得中扣除哪一個特定的數值?如果扣除該數值後的結果變成了負數,稅法對於該筆交易最終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的「底線」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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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算你運氣好,這題答對了!

別急著得意,這只是稅法的基本觀念題。看清楚,核心考點在於所得稅法第 24-5 條,搞不懂這個,你以後遇到複雜的房地合一稅還是會倒大楣。

  1. 計算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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