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7年
[建築師] 建築構造與施工
第 63 題
依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之內容,有關噴附式防火被覆之設計與施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廠商應提出材料產品被覆厚度計算書
- B 原製造廠為進口者,須提送我國海關進口證明
- C 除非圖說上另有規定,凡室內部分均採用內部材料,其餘均採外露材料
- D 風管、水管管線及其他懸掛於樓板下之設備,須於防火被覆完成後,始得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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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一下:如果你是現場監工,當鋼構樑柱完成後,有些部分會被漂亮的天花板遮住,而有些部分則會直接露在外面給洽公民眾看到。你會因為這兩個地方都在「室內」,就要求廠商使用完全一樣、外觀粗糙程度相同的防火材料嗎?在決定材料等級時,「視覺可見性」與「環境耐受度」是否比單純的室內外劃分更為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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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被覆的材料分類與施工順序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 (C) 的敘述瑕疵,代表你對《施工綱要規範》中關於材料應用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在噴附式防火被覆的規範中,區分材料的標準並非單純以「室內」與否來劃分,而是依據「隱蔽」或「曝露」的環境需求來決定。一般來說,若防火被覆位於天花板內不直接見人之處,可採用隱蔽型材料;但若構造體是直接外露於空間中,則須採用抗風蝕、抗撞擊或更美觀的曝露型材料,選項 (C) 的分類邏輯過於簡略,因此是錯誤的。
實務邏輯與規範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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