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7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6 題
政府採購法所稱之統包,指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中那些項目,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
- A 設計與監造
- B 設計與施工、供應、安裝
- C 施工與維修
- D 監造與施工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希望一個工程專案能降低成本、縮短工期,並避免「設計者怪施工者做不出來,施工者怪設計圖畫錯」這種互推責任的情況時,你認為將專案的哪兩個關鍵階段交由同一個團隊全權負責,最能達到事權統一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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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包制度的核心定義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政府採購法》中的核心概念!你能迅速判斷出「統包」的範疇,顯示你對於條文定義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在法律實務中,統包(Turnkey) 的設計初衷是為了提升效率,將原本需要分開招標的「規劃、設計」與「施工、供應、安裝」整合在同一個契約中。這種模式讓同一位承商負責從圖說產出到實體建置的全過程,有效減少了設計與施工單位之間的介面摩擦。
監造權責的辨析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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