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7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65 題
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造價在一定金額以下或規模在一定標準以下者,下列敍述何者錯誤?
- A 得免由建築師設計
- B 得免由建築師監造
- C 得免申請建築執照
- D 得免由營造業承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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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政府為了便利民眾,決定讓小型工程不需要聘請專業建築師或營造廠時,這是否代表政府也會完全放棄對這片土地上『新蓋了什麼東西』的知情權與監督權?如果連行政許可的程序都省去,政府該如何確保該建物沒有蓋在公共道路或非法用地之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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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建築法第16條明文規定:「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造價在一定金額以下或規模在一定標準以下者,得免由建築師設計,或監造或營造業承造。前項造價金額或規模標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由此規定可知,當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符合特定造價金額或規模標準時,法律僅明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得免由建築師監造,以及得免由營造業承造。該法條並未規定符合此條件即可免申請建築執照,因此選項C的敘述錯誤,為本題之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