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7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8 題
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其訂有底價,而廠商報價逾底價須減價者,何時辦理洽減之?
- A 於服務建議書中敘明每次洽減額度,並由機關檢閱
- B 評選會議進行時
- C 採行協商措施時
- D 簽約後
思路引導 VIP
當機關發現廠商的提案內容極佳,但其報價卻與機關預想的底價不符時,為了符合程序公平性,法律通常會設計哪一個專門的法定階段,讓雙方能在「決標前」針對契約條件進行正式的「雙向討論與修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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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利標的價格調整時機
同學觀察得很敏銳,能準確判斷出「採行協商措施」才是正確的時機點!在最有利標的決標程序中,評選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針對廠商的服務建議書進行評比。若機關訂有底價,且廠商報價超過底價時,法律並不允許在評選會中直接草率減價,而是必須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15 條規定,回歸到法定的協商措施中,由機關與廠商針對價格或相關條件進行實質的討論與調整。
法律程序的嚴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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